未婚生育子女系指未建立婚姻关系的男女所共同孕育的后代。
这些无婚姻关系的父母所诞下的子女,于法而言,与合法婚姻中所诞生出的子女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都应享有平等的人格他们的法律权益亦不容许任何人进行非法侵犯,这是基于保障
未成年人合法利益的必要基本原则而设立的。
关于未婚生育子女的权利与义务方面,共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如同已婚夫妇生育的子女一样,这些未婚生育孩子也应有权选择归属于父亲或是母亲姓氏;
其次,与已婚家庭中的孩子一般同等权益,未婚生育的子女是有资格向他们的亲生父母索要相应的
抚养费用以及教育费用的;
再者,与已婚夫妇的孩子同样地,他们也具有对父母亲遗产所有权的
继承权;
然后,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或者丧失亲权条件下,未婚生育的子女对于家中其他兄弟姐妹来说,均具备监管权威或者接受监管的权力。
即,年幼的未婚生育子女有权要求家中的年长
结婚或者未婚的哥哥姐姐承担起监督看护的任务,同时在他们给他人带来损害的情况下,年长的已婚和未婚的哥哥姐姐也有义务为其承担起应有的
民事赔偿责任;
最后,与已婚父母的孩子一样,未婚生育的孩子在未成年期间导致他人受到伤害的时候,他们的亲生父母也应当承担起相应的民事
赔偿责任。
此外,与已婚父母的孩子一样本应尽到
抚养父母亲的义务。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
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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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