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以下情况,买受人有权对所购
买房产进行
退房处理:
首先,若开发商未能按照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履行其交付房屋的义务,从而使得
逾期交房的情形达到合同中约定的解除
购房协议的条件时;
其次,倘若开发商在出售此房产时,没有提供齐全完备的法律手续以支持该交易行为,造成了合同的无效性;再者,如果未经
购房者的同意,开发商私自更改房屋设计方案;还有,实际测量到的房屋面积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之间的差距,其绝对值已超出大于3%;
最后,若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出现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或者楼宇质量已严重影响到住房的常规使用。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