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私自雕刻公章的
处理方式,一般来说,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处理:
首先,对于
私刻公章行为程度较轻的情况,这种行为属于违反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应当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
法规进行行政处分;
其次,若私刻公章的行为达到了一定的恶劣程度,那么其就有可能被判定为涉嫌
伪造国家机关
印章罪或者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等情形,此时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等
刑事惩罚;
再次,如果在伪造规定之印章上构成了
犯罪,那么将会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
最后,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没有办理相应的备案或准刻手续,那么将会受到
警告,并且需要在规定期限内补办手续;如果
逾期仍未办理,那么所制作的印章将被视为无效印章,由公安机关进行收缴,同时对委托刻制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直接责任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
变造、买卖或者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
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