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抚养费支付问题,法律明确规定:不给
孩子抚养费并不是一项
刑事犯罪行为,仅涉及到
民事责任,因此并不需要承担形式上的
刑事责任或坐牢
处罚。
然而,若一方拒不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与孩子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
离婚之后由某一方直接负责
抚养孩子的,则对方应当尽职尽责地承担相应的抚养费支付责任。
具体的抚养费金额及支付期限的确定,需由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共识;
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由有司法
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裁决处理。
考虑到子女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提出超出原来协议或判决所规定的金额要求,因此,上述协议或判决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刻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此类合理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