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经济纠纷。当经济争议不幸出现后,买卖双方应当保持冷静,共同坐下来开展亲切而坦诚的协商,承担责任的违约一方通过阐述事实真相、讲明道理,使对方清楚认识到是非对错,并能深刻了解自身违约背后的原因。在此过程中,双方可以做出适当让步以促进共识,最终促成关系的和谐融洽,成功化解纷争。
2.他人协助调解解决经济纠纷。当经济矛盾无法在双方之间自行解决时,可寻求第三方的协助,比如大家都非常信任的中间人出面调停。这种调解方式在本质上与协商并无太大差异,但最终的解决方案仍需得到双方面对面的
协商一致才得以生效。
3.指定机构
仲裁解决经济纠纷。仲裁是指在
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就约定好假如日后产生经济争议,将其自愿提交给特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或者,在经济纠葛出现后,买卖双方先私下协商,如果未取得任何进展,再寻求第三方代表协调也未获双方认同,那么为了及时有效的解决问题,买卖双方会谨慎理智地达成仲裁协议,然后才能向专门设立的仲裁机构或特定的临时仲裁机构提出
申请仲裁。
4.
司法机关法庭审判。在所有努力都告失败,买卖双方仍然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仲裁也未能为双方所接受后,只能由司法机关介入解决
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冲突,做出权威性的最终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