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铺买卖所引发的纷争,应交由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调解。若经调解未果,则依据法律程序和规定以及争议双方订立的
仲裁协议约定,寻求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倘若对此裁决结果仍持保留意见或不满者,有权直奔商铺所在地区级人
民法院进行
诉讼处理。
《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可以仲裁。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