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缺陷未必源于质量瑕疵。若这种情况是由房屋材料热胀冷缩或者气温变化所引发的墙体细纹或裂痕,那么这种现象在标准允许的范围内,并不构成
房屋质量问题;然而,倘若墙体开裂是由于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质量问题所引发,比如墙体纵向贯穿性裂缝,亦或是由于地质沉降引发的墙体结构性破坏,均可被视为房屋质量方面的缺陷。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