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阶段:向卖方发送
解除合同通知书如卖方同意,双方便需展开深入协商以处置相关事项,包括退还
房屋所有权、支付
退款以及承担相应
赔偿责任等等。若卖方对此表示反对,
代理方则须依法向所在地区的基层法院提交
诉讼申请,寻求解除
购房协议并由对方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等待法院的公正裁定。第2阶段:终结
担保贷款合同在成功解除
购房合同之后,代理方可向提供贷款的银行提出解约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申请。依据我国最高人
民法院实施的司法解释,这一请求应当得到法院的认可与支持。第3阶段:优先偿还享有
抵押权的银行
债务当卖方依照约定归还
购房款项时,其中被用于代偿银行的欠款部分,可以在卖方手中予以扣除。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
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