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的判决期限暂时无法明确规定,但通常来说,对于各级人
民法院采用普通程序进行审判的案件诉求,需在法院
立案受理后的六个月内作出终局裁决。若存在特殊情况或需要进一步延长期限的情况,必须首先得到本院院长的许可,方可再延长六个月;如仍需延期处置,则需层级上报至更高级别的人民法院,请求批准后才能继续进行。因此,关于各类
合同纠纷案件的诉求,通常六个月内就会有一个最终的定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