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置房产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应当主动找到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洽谈并寻求妥善解决方案。若察觉到房屋存在质量缺陷,务必首先联系房地产开发商,这是由于
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的契约具有直接的
法律效力。针对
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可能引发的
纠纷,若开发商未能积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者购房者对于其所提供的解决方案感到不满,此时,购房者有权向当地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鉴定申请,亦或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投诉。倘若以上途径均无法奏效,那么购房者也有权选择
申请仲裁或者通过法律渠道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