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现高层建筑存在质量问题时,您可寻求房地产管理局、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者其他相关的组织机构协助解决。对于
购房者而言,您需要参照购入房产时签订的
购房协议中的相应条款,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比房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以合法的途径向开发企业提出修复申请并索取相应的
经济补偿;如果由于房屋的主结构质量未能达到标准而无法交付使用,或者在房产交付使用后,经过严格审核确定了其质虽确有瑕疵,那么作为购房者,您有权选择退回所购买的住房。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
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
违约责任。
第八百条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
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
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