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自行手写的房产协议并非总是具有有效性,实际上,仅当符合下列三项前提条件时,方能产生效力:
首先,双方必须均具备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协议内容须表达各方真实意愿;
最后,协议不得触犯任何法律
法规及公序良俗原则。若
婚姻存续期间就
房产分配问题产生纷争,则可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在
离婚之后,如男女双方仍因
财产分割问题引发争议,则需向当地人
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根据案情作出裁决。若经审理后,法院并未发现签订财产分割协议过程中存在
欺诈、
胁迫等
违法情节,则应依法驳回
当事人的
诉讼请求。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