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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积累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虽带有一定人身属性,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积累部分,是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形成的财产,符合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2)婚前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财产。这部分财产形成于婚姻关系开始前,与共同生活无关,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离婚时可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分割需先确定该期间内公积金的总额,再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若公积金尚未提取,可通过计算对应价值,由持有公积金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提醒:
离婚分割住房公积金时,需准确区分婚前与婚后积累部分,避免将个人财产纳入共同财产分割范围。若对分割细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具体指导。
2026-01-12 16:1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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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虽带有一定人身属性,但婚姻存续期间积累的部分是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形成的财产,不属于个人单独所有。
(二)婚前已积累的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分割时需先区分婚前与婚后的公积金部分,仅对婚后产生的部分进行分配。
(三)离婚分割住房公积金时,需先确定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公积金总额,再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合理分配,比如考虑双方经济条件、子女抚养责任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住房公积金属于上述第五项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026-01-12 15:10: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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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积累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双方共同财产。这段时间内的收入及衍生财产通常归夫妻共有,公积金虽带有个人身份属性,但也是共同生活期间形成的财产。
婚前已存在的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这部分资金。
离婚时,双方可对婚姻期间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公积金进行分配。分配前需先确定公积金总额,再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划分。
2026-01-12 14:51: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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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依法分割。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住房公积金虽带有一定人身属性,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积累的住房公积金,是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形成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进行分割。婚前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分割住房公积金时,需先确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公积金总额,再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分配。如果对住房公积金的分割范围或分配方式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2 14:21: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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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积累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权分割该部分公积金,但婚前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1.区分公积金归属时段。离婚时需明确住房公积金的积累时间,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婚前积累的部分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2.核实公积金具体数额。分割前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查询婚姻存续期间的缴存记录,确定该时段内实际积累的公积金总额,作为分割的基数。
3.协商或诉讼分割。双方可先协商确定公积金的分配比例,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财产状况、双方需求等因素,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合理分配方式。
4.处理公积金提取限制。若公积金因政策限制无法直接提取分割,可由账户所有方按照应分割的金额,以现金形式补偿给另一方,确保分割权益落实。
2026-01-12 13:30:0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