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军婚中出现女方背叛的情况,可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向法庭提交
离婚申请。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若情况为军人一方做出不忠之事,即属于重大过错,此时提
起诉讼并符合法庭判决
离婚的规定;另一种情况则是军人配偶一方造成了背叛行为,此时第三者可能会涉及到"
破坏军婚罪"。
1.破坏军婚罪的含义及构成要素所谓破坏军婚罪,乃指明知对方系现役军人的配偶,仍与其
同居或
结婚的行为。破坏军婚罪的主观要件:该罪行在主观层面上表现为破坏军人婚姻关系的故意。也就是说,
行为人须明确知晓对方为现役军人的配偶,却依然与其结婚或同居。若行为人确实不知情,由于现役军人的配偶隐瞒事实真相导致受骗而与其结婚或同居,由于缺乏破坏军婚罪构成的主观要件,因此无法按照破坏军婚罪进行处理。
然而,对于他们的
非法同居关系或婚姻关系,应当依法予以解除。
2.破坏军婚罪的惩罚措施对于犯下破坏军婚罪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罚。针对军婚中的背叛行为,若责任在于军人一方,即属于严重过失,那么对于军嫂而言,便有权向上级领导汇报此事,以便对其进行相应的惩戒,并要求其
办理离婚手续。反之,若责任在于军嫂一方,且第三者因此触犯破坏军婚罪,则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刑法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
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