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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提出时间超过一年怎么办

若超出了执行异议申诉期,那么人民法院将无法进行案件审理及处理争议。
然而,若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在执行过程中曾向被执行人提出过权益要求,则可以考虑执行期是否应当中止或暂停。具体而言,执行期限将会从向被执行人提出相应权益诉求之时起,重新开始计时和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新修订: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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