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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由谁支付的法律依据

招标代理费用主要由招标方或者中标人为主要承担者,由两者依据相关法规与标准进行商议,针对欲招标的项目招标全流程所涉及的所有费用达成共识后,由招标方将款项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一般的情况下,这笔费用由招标方给予招标代理机构适当的报酬,但倘若二者在书面协议中就此达成一致决定由中标人支付的话,便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招标代理机构,顾名思义,它是根据法定程序成立,主要负责招标代理事务以及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为了确保其能够胜任该项工作,必须要拥有与其职责相匹配的营业场所和资金实力,同时还需要配备能够编制招标文件以及组织评审工作的专业能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最新修订: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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