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涉嫌制造
虚假居留证件的
犯罪活动,涉案人员极有可能被依法
刑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间通常不会超出三天,但如案情复杂或
期限届满仍无法侦破案件的情况下,经相关部门的批准,可将
拘留期延长一日至四日。
然而,针对那些
流窜作案、屡次犯案以及
结伙作案的重罪嫌疑人而言,其
拘留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日。在这之后,如有必要对其进行正式
逮捕,必须在拘留期限之内向上诉法院提出请求并等待审核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