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境外婚姻关系终止过程中对
子女抚养权的处理,主要存在如下两种解决策略:
首先,双方可以尝试通过平等协商来确定子女的
抚养事宜,并且在达成共识之后签署正式的抚养规定文件;
其次,若无法自行达成共识或通过协商仍然未果,那么双方均可选择诉诸法律途径,寻求法院判决以明确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以及相应的
抚养费用等细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