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专业律师对婚后购买的房产在
离婚时如何分配,有一系列的准则如下所述:倘若这处房产成为涉及
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题,那么配偶之间可以通过友好的协商来达成合理的分配方案。如果未能顺利解决问题,法院将会依照保护子女利益、优先赋予女性权力以及尊重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来作出裁决。然而,如果这处房产的所有权仅归属于某一位合法夫妻,那么它将被视为该配偶在
结婚前所拥有的
个人财产,其另一半并没有分割这部分资产的权利。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条款,对于存在争议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以及归属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法院会依循多种不同条件应对,具体做法如下:首先,如果双方同时主张拥有
房屋所有权并都有意愿与对方竞争出价购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这种诉求应予批准。其次,如其中一方要求享有房屋所有权,法院会委托权威的评估机构对该房屋价值予以公正评估,凡成功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该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
补偿金。最后,假如双方都不愿提出房屋所有权的主张,且无人申请拍卖或变
卖房屋以获取款项时,那么法院会根据
当事人的意愿,采取适当的形式来处分房屋,并将所得的资金进行公平的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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