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自建住房;
2、拥有多处宅基地却违规建造住宅;
3、私自改变已建造房屋的结构;
4、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建造的建筑;
5、将原本作为临时设施的建筑物,变为永久性的;
6、违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而建造的房屋。
这些都属于
违章建筑,即未得到相关部门许可的建筑。
根据国家法律
法规,违建房屋必须予以拆除,同时,违建者还需承担拆除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
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