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拆迁方为受限于当地政策规定,无法提供
安置房以此作为补偿时,该类安置房可依法进行交易;
若政府未对安置房的买卖行为实施任何限制性政策,那么这类安置房亦可顺利地进行买卖。
更为重要的是,已经从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成功领取了
房屋所有权证的
拆迁房,其所有权及
使用权均不受阻碍,完全可以正当地进入市场流通,实施正常的销售或购买行为。
因此,想要判断拆迁房是否具备合法的买卖资质,关键在于其是否能够通过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完成
产权登记。《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