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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农田建房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张* 山西-临汾 土地征收咨询 2026.01.25 01:22:12 433人阅读

非法占农田建房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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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非法占农田建房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会面临责令退还土地、拆除或没收建筑、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若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需限期拆除新建建筑并恢复原状;符合规划的则没收新建建筑,还可并处罚款,罚款标准为每平方米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当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时,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土地资源宝贵且受法律严格保护,非法占农田建房是严重违法行为。若遇到土地使用方面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2026-01-25 05:3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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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法占农田建房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对于违反规划改农用地为建设用地的,需限期拆除建筑恢复原状;符合规划的则没收建筑,还可并处罚款,罚款按每平方米一百元到一千元。
2.若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基本农田以外耕地十亩以上,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并处或单处罚金。
3.为避免此类违法情况,个人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土地使用规定。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和宣传,及时发现并制止非法占地建房行为,对违法者依法严惩,以维护土地管理秩序。

2026-01-25 05:30: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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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非法占农田建房属于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若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需限期拆除新建建筑物等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符合规划的,没收新建建筑物等设施,还可并处罚款,罚款额度为每平方米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3)当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会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提醒:
严禁非法占用农田建房,建房前务必确保用地合法合规。若涉及复杂土地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2026-01-25 04:38: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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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发现非法占农田建房,相关人员应及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举报,由其依法处理。
(二)若为非法占农田建房者,应主动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于违反规划的尽快拆除建筑恢复原状,符合规划的配合没收建筑等处理,避免面临高额罚款。
(三)一旦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或其他耕地达到相应数量构成犯罪,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处理,争取从轻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2026-01-25 04:19: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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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法占农田建房触犯土地管理法规。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责令退还非法占地。
2.若擅自将农用地改建设用地,需限期拆除新建建筑等并恢复原状;符合规划则没收新建建筑等,还可罚款,每平方米一百元到一千元。
3.非法占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其他耕地十亩以上,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会被追究刑责,处五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可并处罚金。

2026-01-25 02:29:37 回复

土地征用补偿分配标准: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征用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三部分。对这三部分如何分配,实践中引起了不少的纠纷,为此《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作了特别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可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一般应当支付给承包方,如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第三人的,则由其实际投入人或所有人所有。第二十三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由此规定可得安置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户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只要该家庭承包方农户放弃统一安置的,该费用就应支付给该农户,而其他形式的承包方则不享有此项权利。第二十四条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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