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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征地补偿款是否属于遗产

拆迁赔偿金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被视为遗产。
在国家因城市化建设或公共利益需要,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之时,会给予该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用。
此项补偿费用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公平合理地分配给失去承包土地的农户家庭成员,其主要用途为弥补这些家庭在失去土地后可能遭受的预期损失以及其他安置之需。
从本质意义上讲,此类补偿费并非属于农民家庭所拥有的农业经营成果,故不应计入继承人的遗产范畴之内。《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最新修订:202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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