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付诸实施以来,
民事诉讼法中的
有效期规定便已更新至三年。规定,向各级人
民法院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持续维持在三年之久,该期限自权利人明确认知或者有
证据表明其可能遭受权益损害时及义务方行为被发现之日起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