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
买房产过程中,业主们应谨慎以防陷入以下几个常见的“陷阱”:
首先,“品牌陷阱”是值得关注的问题,部分地产商虽披着国有或合资企业的光辉外衣,实质上却是由个体所有或是个人
承包经营;
其次,对于那些所谓的“精装房”,务必提高警惕,防范衣橱内存在质量低劣产品、以及甲醛浓度超过安全标准等潜在风险;
最后,对于那些以新近推出的“特价房源”进行宣传推广,业主们更需慎重考虑,因为这些房产往往地处偏远、采光及朝向条件不佳。《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