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合作事项变更需遵循如下规定:
首先,变更申请人须具备相应程度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这一至关重要的资质;
其次,变更申请人必须全面且严格地履行其根据该地产项目的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所有
土地出让金支付义务,并确保其持有合法筹备的
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土地使用审批文件;
第三,变更申请人必须拥有已经合法取得且尽心尽力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施工许可证两份重要证件;
最后,变更申请者对该地产项目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投资,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