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
合同欺诈行为所涉及的金额大小的鉴定,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如果涉及的金额在人民币十万元(含)至五十万元之间,则被视为“
数额较大”;
2.而当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五十万元但小于人民币二百万元时,将被划归为“
数额巨大”;
3.涉及到人民币二百万元及以上的情况,则定义为“
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
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
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
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
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