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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夫妻怎么分配

倘若该房屋在拆迁行动实施以前,其所有权归属于某位法律承认的单独或个体,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并得到法律许可,一般情况下,拆迁后所得权益不受婚姻状况变动而进行分割处理。
反之,如果拆迁前该房屋由夫妻二人共同拥有,那么在处于离婚状态时,配偶双方应进行协商分割此项权益,若未能达成共识,可依据相关法律程序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房产为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且婚后该房因拆迁获得安置房产权,并将产权证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同时,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之间的产权调换差价是由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那么,这部分拆迁安置房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新修订: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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