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中,夫妇强制
分居两年后协商
解除婚姻关系的做法并不构成自动
离婚。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
协议离婚或
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才能够实现正式的法律意义上的离婚。
第一种合法途径:协议离婚,也就是由夫妇双方在友好平等的氛围中,就婚姻关系破裂后可能涉及到的所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商讨与协商,达成共识,并将商定结果以
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形成"
离婚协议书",然后前往当地民政部门依照程序完成
离婚手续的办理。这份协议书上正式体现出两人自愿放弃婚姻关系并对
孩子抚养权、
财产分割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性意见的意愿。
第二种合法途径:诉讼离婚,即
当事人中的一方,拟定
起诉状,为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提供充足的
证据支持,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家庭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期望依法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一般的司法实践中,倘若经由审理判断,因夫妻情感矛盾导致
分居并持续满两年且在法院调解后无法得到解决,那么法院将会依法作出准许离婚的裁判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