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离婚专题 > 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

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

能够印证情感关系破裂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个方面:(1)若涉及到家庭暴力的情况,则应该提供经过合法认证的法医学验证报告、警方的出警记录以及可信赖的目击证人所提供的书面声明等等相关的证据;(2)倘若涉及到了吸食毒品或者参与赌博的活动,那么应提供由所在社区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政府的公安机构所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作为证据;(3)而如果涉及到了行政处罚或是刑事犯罪的行为,必须要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经过公正裁决的判决书以供查证;(4)至于针对有重婚行为或者有配偶之人与他人保持非法同居状态这种情况,那么与之相对应的结婚证书、关于子女诞生的证明文件、实际的居住地址证明、相关照片资料以及由所在社区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部门所签发的相应证明均是必备的证据材料。《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新修订:2024-05-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