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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变更抚养费分增加和减少两种情况,条件不同。
2.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若原定数额无法维持当地生活、因患病上学实际需求超原定数额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可向不直接抚养方提出。
3.给付方要求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如直接抚养方再婚配偶愿负担部分或全部费用、给付方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可提出申请。
4.双方先协商变更,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2026-02-06 07:2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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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后变更抚养费分增加和减少两种情况,各有不同条件,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判决。
法律解析:
子女若遇到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患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等情况,可向不直接抚养方要求增加抚养费。而给付方在直接抚养方再婚后其配偶愿意负担子女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自身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数额给付、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减免等情况下,可要求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当涉及抚养费变更问题时,双方应先尝试协商,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如果您在抚养费变更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难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取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与帮助。
2026-02-06 05:56: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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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变更抚养费分增加和减少两种情况,条件有别。增加抚养费,若原定数额无法维持当地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求超原定数额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子女可向不直接抚养方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当直接抚养方再婚其配偶愿负担部分或全部费用、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无力按原数额给付,或有其他正当理由时,给付方可提出。
1.双方可先自行协商抚养费变更事宜,达成一致后进行变更。
2.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2026-02-06 04:43: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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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后变更抚养费分为增加和减少两种情形,各自有不同条件。当原定抚养费数额无法满足当地生活水准、子女因患病上学等实际需求超出原定数额或存在其他正当理由时,子女有权要求不直接抚养方增加抚养费。
(2)若直接抚养方再婚且其配偶愿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或者给付方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无力按原数额给付,以及存在其他正当理由时,给付方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3)双方对于抚养费变更可先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提醒:
在处理抚养费变更问题时,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证明变更的合理性。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2-06 03:13: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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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在满足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等条件时,可先与不直接抚养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二)若给付方要求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在直接抚养方再婚后其配偶愿意负担子女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数额给付、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减免等情况下,先和对方协商变更,协商无果则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第五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2026-02-06 03:07: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