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房屋拆迁专题 > 违规建房拆除后有补偿吗

违规建房拆除后有补偿吗

违规建房拆除后有补偿吗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2024-05-27 10:05:10 已帮助276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违规建房拆除后有补偿吗
1、违建工程拆迁后无须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
2、根据相关法规,违法建筑并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因此,对于这类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时,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责任。
面对被判定为非法的建筑物、构造物、设施等人造物体需要采取强制拆除措施时,相关政府部门应履行公告职责,要求当事人在限定时间内自行拆除。
若当事人未能在此期间内选择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且未执行自行拆除义务,则政府在必要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实施强制拆除。
需要强调的是,房屋征收并非私人财产的自由交易行为,而是在实现公共利益前提下,对非公有制财产实施的强制式兑换行政活动。
此举必须以保障“公众利益”作为基础,并确保给予相对公正的补偿。
国家如有特殊公共利益需求,需同时向土地使用权人提供适当赔偿,方可按照法定程序提前回收公民土地使用权。
在征地拆迁实际操作过程中,法定征收程序体现出极度的严谨性,包括报批前公告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报批程序以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与公告程序等等。
通常而言,导致宅基地使用权消失的原因主要有两种情况。
其一是双方在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后,完成征收工作,这时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将随之消失;
另一种可能情况就是,拆迁方通过申请司法强拆,经过法定司法程序最终完成宅基地上房屋的征收事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