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抵押权得以实现必须满足如下四项基本条件:
首先,抵押权本身必须合法且有效地存续;
其次,必须在债务人为其履行期限届满时方能行使;
第三,债权人必须尚未收到清偿款项;
最后,债务未能得到清偿并非债权人故意所致。
依照上述规定,当债务人无法按期履行到期债务或出现了双方事先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特定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与抵押人协商,通过将抵押财产进行折价处理或通过对该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后获得的价款来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