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婚姻索取财物。然而在特定的情形之下,彩礼仍然可能得到部分或全额的返还,例如:在特定条件下的彩礼返还问题以及下列具体情况所导致的不予返还的情况:1.已经依法登记结婚并实际共同居住生活的当事人彩礼通常无法予以返还。这一点无论在学术研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司法实践的处理方式甚至大众的传统观念中都是普遍认同的。2.对于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共同居住生活了相当长一段时间(原则上至少为两年)的男女双方而言,双方的彩礼也不存在返还的可能性。对于此类情况,经过一番研讨与判断后确定不宜返还。3.如果男女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长期共同居住并且在此过程中共育有子女的话,那么同样地,他们的彩礼也无需返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