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在申请校园贷款时通常需提交以下所需文件:贷款申请书;客户身份证件;工资单据;个人收入证明文件;婚姻状况证明书以及学生证件等相关材料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值得注意的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严禁将不具有还款能力的借款人列入营销范畴之内。同时也禁止为尚未年满十八周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上借贷服务。此外,借款机构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虚假宣传与销售活动,更不能用各种隐秘手段实施高利贷行为。以上法律规范旨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并保障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七条
持续推进网络借贷平台(P2P)风险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和备案登记、资金存管等配套制度,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稳妥推进分类处置工作,督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加强整改,适时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
第二十八条
重点做好校园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不得进行虚假欺诈宣传和销售,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发放高利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