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注意,若您对于地方政府实施的拆迁行为(这亦属于行政行为)持有异议,那么您唯一合法合规的途径便是向上级地方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请求。
关于这一点,我们应该明确以下几点:
首先,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从您收到相关决定书之时起开始计算的60个自然日;
其次,如果您对于执法部门或拆迁办公室所做出的决定有所不满,您有权直接向政府法制局提交您的行政复议申请。
伴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加速推进,农村地区的征地现象愈发普遍,而对于农村土地补偿标准的确定又剧显其重要性。
鉴于此,为了保障广大农村居民的权益,解决他们由于失去赖以为生的土地所带来的生计困境,我们必须要对他们进行合理且公平的补偿。
那么,究竟农民征地补偿标准应当如何设定呢?因为农村土地的类型繁多,故而针对不同类型土地的补偿标准也是不尽相同的。
此外,我们还需要了解,在征收土地的过程中,涉及到诸如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以及广播线等设施的迁移问题时,都应依据具体情况与相关部门进行详细协商,然后编制投资概算,并将其列入初步设计概算以便报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