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并不存在自动
离婚的相关规定,因此离婚只能通过两种途径实现:
一种方式为夫妻双方自愿签署
离婚协议进行
协议离婚;
另一种方式则是由其中一方
当事人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夫妻双方选择长时间
分居生活,不论长达十年或二十年,都无法达到自动
解除婚姻关系的效果。
实际上,这仅仅是社会公众对于相关法律条款的误解而已。
根据我国现行《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夫妻因长期分居导致
感情破裂,且经过调解仍无果,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有可能会依法判决准许离婚。
在此基础上,当事人可以以夫妻
分居两年、感情确已破裂为理由,向对方所在地或者
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