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继承人因财产遭他人不当侵占而寻求法律援助,保障其合法继承权益,该种情况下的诉讼状请提交周期设定为三年。
自当事人知晓或理应已知晓自身权利已遭侵害及责任方之日算起,总计拥有三年的维权期限;
如若超出此期限达二十年以上,则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