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如此,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并不局限于低于5000元人民币(根据新的税收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已提高至5000元)的工资收入,而是对所有超过该限额的个人所得予以征税处理。
至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群:
首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并获得收入的居民;
其次,虽然未在中国境内居住但从中国境内获取所得的个人,这其中既包括了中国国籍的公民,也涵盖了在华工作或生活的外籍人士及港澳台同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