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签署了不实的股权转让协议,其所引发的后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返还财产的责任。
若发现股权转让协议属于虚假性质,则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无效或撤销。
在此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应将因该协议而获取的所有财产悉数返还给原出让方;
如果无法返还或已无必要进行返还,那么受让方应以货币形式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
其次是承担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
最后,倘若签订虚假协议的股东长期蓄意欺诈,那么他们的股东身份也将因之被剥夺。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