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涉案金额极为庞大,当事人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规定,倘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被认定实施信用卡诈骗罪,且视诈骗金额和恶劣程度进行相应处罚。
具体规定如下:
倘若在信用卡诈骗过程中,嫌疑人的金额数量达到较大规模,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此外还要缴纳20,000人民币至200,000人民币不等的罚款。
倘若犯罪金额呈现较大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罚款则从50,000人民币到500,000人民币不等。
至于犯罪金额数量特别庞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他们将面对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严峻惩罚,同时还要履行50,000人民币以上500,000人民币以下或没收财产的附加赔偿金。
在此过程中,“恶意透支”作为一个专有名词,意指持卡人故意持有非法目的,超出规定的信用额度或者规定的还款期限进行透支,并且在发卡银行进行催收之后仍然拒绝偿还欠款的行为。
若您在透支后未能及时偿还,便构成了恶意透支的违法行为;
而当逾期时间长达三个月时,您将被银行列入禁止进入的客户名单。
如果在逾期三个月或银行进行两次催收后,您仍然未履行还款义务,那么您将涉嫌信用卡诈骗以及恶意透支的犯罪行为,银行将会对您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在法院判决后,您依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那么法院将依法对您进行量刑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