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乃自然人所享有的对于自身肖像中所体现出的人格利益这一范畴之内的一种独特人格权益。
具体而言,肖像权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公民有权利持有并维护属于自己的肖像;
其次,公民还有权利控制与自己肖像相关的制作以及使用权限;
最后,公民亦有权禁止任何未经授权的人擅自使用其肖像或者对其肖像进行任何形式的损害、玷污等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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