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专利权带来的经济及社会效益,专利权人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即将自身所掌握的专利技术付诸实践应用,或者通过授权许可他人共同实施专利技术。
在这样的情况下,专利权人便能通过市场化的交易方式,将自身拥有的专利以有偿的形式成功转移给合适的受让方。
自专利权转让正式生效之日起,转让方即失去了对该项专利的所有权,而受让方则顺理成章地成为新的专利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
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