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若出现欠债情况且被视为一方债务时,其配偶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反之,如将该笔债务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配偶需共同承担此项还款义务。
首先,应从家庭共有财产中进行偿还;
若共有时无或总数不够,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无法达成共识者,则由法院作出公平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