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的相关事项如下所述:
凡被判处缓刑的罪犯若在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行,则应撤销其缓刑资格;
而对于已被宣布缓刑的罪犯,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其在判决宣告前尚有其他未被判决的罪名存在,也应当撤销其缓刑资格;
然而,如果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能够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且在考验期满后,原判将不再执行。
《刑法》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