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内,通常允许在押人员的直系亲属向他们的亲人转递物品。
这种情况下,可采取邮寄包裹的方式将物品送达收件方。
在实际操作中,应当选择符合规定的邮局,并确保邮寄的物品符合相关法律条文的要求,不得夹带任何违禁品或违反规定的物品,否则可能面临被扣留的风险。
这是因为看守所对于所有进入监区的物品都会进行严格的检查,以防止潜在的安全隐患。
因此,家属们可以考虑寄送一些质地柔软、穿着舒适方便的内衣、毛衣、运动装、棉衣以及棉裤等日常生活必需品。
《看守所条例》第十一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