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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该如何分割房产

在离婚时该如何分割房产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5-24 16:50:05 已帮助13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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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该如何分割房产
1.在房屋赠与的过程中,若未履行相关过户手续,该房产权务便应归属赠与方,并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2.若是婚后有任何一方的父母全资购置房屋,且该房产的所有权证书仅记在其子女名下,那么该物业将被视为个人财产,不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范围之内。
3.如果是在婚后,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无论该房产的所有权证书上记载的所有权人为何方,都需要根据各自的出资比例来进行分割。
4.在婚前购置房屋,婚后共同承担贷款,则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归属于购买方,并不纳入离婚时的财产分割范畴。
然而,对于婚后共同承担的贷款及相应增值部分,应由产权登记方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偿。
5.当夫妻双方使用共同财产以父母之名购置房屋,且该房产的所有权证书上仅记载了其中一方父母的名字,那么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归属于父母,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无法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但可以根据出资情况,将此视为债权关系,要求偿还出资款项。
6.在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房屋,其所有权应为夫妻共有,在进行房屋产权分割时,原则上应平均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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