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列举了几种常见的单务合同类型:
首先是赠与合同,即赠予方向另一方无偿赠送财物,对方愿意接收的情况;
其次是归还物品的借用合同,即达成一项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归还物品的协议;
最后是无偿保管合同,它要求一方免费为另一方储藏某样东西。
赠与合同中的赠予人需要无偿把自己的财富转让给他人,被赠予方则表示同意。
而无偿保管合同则是指双方约定由一方负责保管另一方的物品。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