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关于法院所做出的刑事判决书之执行期限这一问题,并无明确具体的法规进行规范与约束。
通常情况下,执行所需耗费的时间应当涵盖半个月至一个月的区间范围之内。
在法院作出判决书之后,只有当其正式生效之后,方能启动执行程序。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判决书自发布之日起并非即时生效,而是给予当事人十日的上诉期。
若在此期间内,当事人未提出上诉请求,则该判决书将正式生效,进而启动执行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