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办理合法婚姻手续而生育的子女即被定义为“非婚生子女”。
此类子女可选择在父或母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户籍,然而若欲在其父亲的户籍簿上进行登记,则须提供该子女与其父亲之间的亲子鉴定报告作为依据。
在此类情况下,需向当地公安机关提交如下必备材料:
1、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文件;
2、孩子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如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
以及4、婚姻状况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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